close

羅馬書3:21-31

經文
v.28 人稱義是因著信,不在於律法的行為。

小記
正式進入羅馬書的重點「因信稱義」,也是改革宗所著重強調的點
我們並非因為外在或律法行為才得以與上帝有合宜的關係,乃是因
為心相信而衍生出合乎上帝心意的行為,同時,上帝是世人的上帝
,凡因信的就得以稱義。

默想
這段是羅馬書的核心,也是經常引發討論的段落。感覺上因為信而
被稱義,似乎不難,但是何謂真正的信心呢?我們是否每日都面臨
到不同的信心考驗與功課呢?

上星期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下去探險,赫然發現,人自身的恐懼竟然
可以大過對上帝的信心?被這樣的反應嚇到了...是信心仍不足嗎?

接著,再度談到不是因為好行為才會被上帝喜愛,這與我們的成長
教育有極大的關係,從小被教導有好行為就有糖吃,因此在信仰中
無形中也擁有這樣的觀念,或許認為要盡力服事、做到筋疲力盡才
會蒙上帝喜悅。

但是經文中提醒我,上帝的恩典是白白的,因為耶穌已經救贖了我
們,只要我們將心敞開,領受就是了!有時候不一定要做些什麼,
只要單單的接受,上帝看我們的心,而不是行為。

簡簡單單的觀念,卻是一輩子不斷學習與經歷!但是我相信過程中
必能嘗到其中的甘甜,也更能深刻體會上帝的恩典與慈愛!

禱告
親愛的上帝:謝謝祢藉著耶穌的救贖,將恩典白白賜給我們,有時
候我們會想要緊緊抓住,忘記祢只需要我們單單領受,求祢幫助我
們,注目在祢,專心仰望,每日思想祢所賜的一切,全心相信,自
然的活出好行為,成為祢的見證。謝謝祢上帝,禱告奉耶穌基督的
名祈求,阿們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chuy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